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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洪高速公路(眉山段)广告媒体 招标公告
2016-4-18阅读(13728)评论(0)

 四川遂洪高速公路(眉山段)经国家批准修建,全线已于2014119日建成通车。四川鑫福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对该路段实施营运管理,现对该段线内、外范围内符合设置广告的广告媒体(指广告点位)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遂洪高速公路(眉山段)起于眉山市与资阳市交界处的老棚湾,经仁寿县北斗、富加、满井、黑龙滩、洪峰;东坡区永寿、修文;丹棱县、仁美;洪雅县洪川、止戈等乡镇,止于洪雅县止戈唐埃山,接乐雅高速公路。

路线全长约119.189公里,路基宽度为24.5米,设计时速80公里,设枢纽互通三处,收费互通十处。

二、招标范围

遂洪高速公路(眉山段)线内广告点位112处,线外广告点位18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一)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二)相应的财力:注册资本金≥100万元;2015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

(三)具有符合国家规范和相关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具有成功经营过不少于2例国内高速公路公司广告开发的经营业绩。

(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按投标段向指定账户交纳100万元投标保证金,并提供银行回执单。


户名:四川鑫福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眉山永寿分理处

账号:4006 0104 0000 987

(六)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对于非中标人,在发布中标公示后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对于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冲抵安全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部分数额。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投标人应独家参与投标且在中标后由中标人自己经营,不允许投标人采取转让、转租、转包、分包、合作经营等形式转移开发经营权。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6418日至20165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四川鑫福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鑫福路1号鑫福大厦1楼(投资发展部)购买招商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

3、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成本费及资料费,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516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鑫福路1号鑫福大厦1楼投资发展部。

(二)逾期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1、媒体:招商公告发布请关注四川鑫福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官方网址www.scxfgs.com

2、时间:2016418日至51610:00

八、中标人的确定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比选招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后,由谈判小组以比选最高法排序确定中标人。

九、项目资金来源和租赁期限

项目投资资金由投标人全额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广告媒体租赁期限为五年,六个月准备期后开始计算。合同到期后优先续租,续租价格另行协商。

十、联系方式

招标承办单位:四川鑫福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鑫福路1号鑫福大厦1楼投资发展部

邮编:620010

联系人:兰女士

联系电话:028-38283221

 

 

 

 

四川鑫福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O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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